税务业务约定书
甲方:
乙方: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如下税务事项提供相关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约定如下:
一、服务范围及要求:
1、 项目名称
2、 具体内容及要求
二、责任与义务:
(一) 甲方义务与责任:
1、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2、为乙方派出的有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其具体事项由乙方工作人员于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
3、按本约定书之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4、甲方不得授意乙方注册税务师及工作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此行为,经劝告仍不停止的,乙方有权终止约定,并依约按已实际提供服务的情况结算费用。
(二)乙方义务与责任
1、 乙方应于约定后,应及时委派注册税务师及相关人员为甲方提供所约定的服务;
2、 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守执业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 乙方应按约定时间于 年 月 日前出具相关的报告书,如因乙方原因 造成违约,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收取服务费用的 比例支付违约金;
4、 乙方如接到关于乙方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方面的投诉时,应及时调查协调处理;
5、 乙方于服务结束后,可根据情况对甲方的相关税收处理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专业意见。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本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元,此费用不包括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现场工作期间应由甲方负担的差旅、食宿等费用;
2、甲方应在乙方派出工作人员进驻工作现场时,向乙方及时支付约定费用的 %,在乙方提供相关工作报告时支付 %;
如非因乙方原因,而致使乙方工作人员实际花费的工作时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情后,酌情调增服务费用。
四、报告的使用责任
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报告书一式 份,此报告仅限于甲方本次约定业务目的之用,并由甲方分发、派送。因使用不当的责任与乙方及签发报告的注册税务师无关。
五、约定事项的变更
由于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服务工作的如期完成或需提前出具工作报告,甲、乙双方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约定书的有效期限
本约定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约定书自双方签单之日起生效,并在本约定事项全部完成之日前有效。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 乙方:深圳市任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签章) (签章)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